
“德国化学品禁止条例” (Chemikalien-Verbotsverordnung,ChemVerbotsV)的附录1 限制了涂层和未涂层木质家具(刨花板,细木工板,胶合板和纤维板) 含木质家具的家具的甲醛释放量。超过0.1毫升/立方米(ppm)。此限制限制也适用于包含木质家具的整件家具。
2018年11月,德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BundesministeriumfürUmwelt,Naturschutz und nukleare Sicherheit,BMU)公布了DIN EN 16516作为“禁止化学品条例”下的涂层和未涂层木质原料甲醛释放(室内)的新检测标准。
该检测标准发布于联邦公报(Bundesanzeiger,BAnz AT 26.11.2018 B2),允许现有DIN EN 717-1方法与新方法同时使用,但需要DIN EN 717中甲醛的浓度值 - 1乘以因子2(2)。它还允许EN ISO 12460第3和第5部分标准仅用于某些先决条件下的生产控制中的相关性。

根据检测标准,以下方法仅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有效:
· Bundesgesundheitsblatt 34,10(1991),第488-499页,作为木基材料和木基材料制造的产品的测试方法
· DIN EN 717-1'人造板 - 甲醛释放量的测定 - 第1部分:通过室法的甲醛释放'作为所有木质家具的室内排放测量的检测标准
· EN ISO 12460-3'人造板 - 甲醛释放量的测定 - 第3部分:气体分析法'作为生胶合板和涂层板的衍生方法
· EN ISO 12460-5'人造板 - 甲醛释放量的测定 - 第5部分:提取方法(称为穿孔法)作为原料刨花板和原纤维板的衍生方法
使用DIN EN 16516和DIN EN 717-1将甲醛浓度乘以2,用于室内甲醛释放量测量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检测标准的变化源于联邦环境局和联邦材料研究所(BAM)的研究项目,其中木质家具的甲醛排放测量应适应更现实的条件。
下表总结了这两种腔室方法检测标准的重点。
德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 公布 2018年11月26日“ 联邦公报化学品禁止条例”附录1中物质和物质组的取样和测试分析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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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 | 范围 | 方法 | 需求 | 生效日期 |
甲醛(排放) | 涂层和未涂层的木质家具 | DIN EN 16516 | ≤0.1ppm | 2020年1月1日 |
DIN EN 717-1 * | ||||
*在稳态下测量的甲醛浓度值乘以系数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