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5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法规(EU) 2019/2021,制定了欧盟能源相关产品(ErP)指令中有关电子显示器的生态设计要求,同时修订了家用电器和办公设备在待机、关机模式下的电能消耗要求法规(EC) No 1275/2008。新法规从能源利用率、环保、材料利用率等角度对投放欧盟市场和投入使用的电子显示器(包括电视、监视器、数码看板显示器)建立了相关的生态设计要求。
其中法规附录II中特别规定了电子显示器需要满足的材料利用率要求,主要要求如下:
所有卤化阻燃剂禁止在电子显示器的外壳和支架中使用。
大于50g的塑料部件应清楚地标识部件材质类型,其中含有阻燃剂的塑料部件还需标识相应阻燃剂信息。
带有显示屏的电子显示器,若其均质材料中镉(Cd)的浓度超过欧盟RoHS指令2011/65/EU规定的限值(0.01%),应张贴“Cadmium inside”标识,该标识应清晰可见、耐用、易读、不可擦除。同时也应在显示器内部适当位置加贴或模制该标识;若其均质材料中镉(Cd)的浓度未超过欧盟RoHS指令2011/65/EU规定的限值(0.01%),则应使用“Cadmium free”标识。
欧盟WEEE指令和欧盟电池指令中规定的需要进行特殊处理的部件可以很容易地被分离和回收,并依照指令要求提供产品的拆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