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获得美国无线技术设备的市场认可,每个制造商必须获得相应设备的FCC认证。根据定义,基于FCC的认证仅代表进入美国市场的准入。因此,有必要对其他第三市场的无线电技术产品进行独立认证。但是,批准所需的努力减少了,因为大量的其他国家市场准入的规则和制度都是基于FCC的要求。例如,可以重用测试报告或证书。
必须区分FCC认证是否完全足以在第三国进行市场批准,或者测试报告和证书是否仅代表第三国批准过程的一部分以及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 - 例如额外的国内测试 - 可能是必要的。
第一类第三国的例子通常是地理位置靠近美国的国家(海地或波多黎各)。第二类包括更多的目标市场,主要是在南美洲(例如阿根廷,哥伦比亚,秘鲁或墨西哥)。
因此,美国市场的FCC认证为其他目标市场的批准提供了稳定的基础,并且大量的国家认证制度基于FCC要求。制造商只能通过基于欧盟无线电设备指令(RED)的CE标志获得类似的效果,这也是许多其他第三国批准的基础。